茅箭区、张湾区、郧阳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依据《十堰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十五创发〔2019〕1号)和《2022年十堰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十五创办发〔2022〕3号),市五创办、市城管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市城管执法委对第四季度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城区四区
(一)考核排名及得分
(二)奖励措施
根据《十堰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按得分高低排序评奖,第一名茅箭区,奖励45万元;第二名张湾区,奖励30万元;第三名郧阳区,奖励15万元。
二、市直责任单位
(一)考核排名及得分-
(二)奖励措施
根据《十堰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市直重点责任单位设置一、二、三等奖进行考核奖励,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按得分高低排序评奖,一等奖市公交集团,奖励15万元;二等奖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公安交管局各奖励9万元;三等奖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市亨运集团各奖励6万元。
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城市治理的全局观、时空观和政绩观,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城市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推动“善建”向“善治”、“善管理”向“善服务”转变,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赋能城市智慧、完善城市功能,持续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
十堰市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十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十堰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