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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郧西县沙沟村经验 推动城乡“垃圾革命”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2-02 来源: 十堰文明网  

各县(市、区)文明委、创文指挥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营造生态宜居、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按照全市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动员大会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学习郧西县沙沟村经验,推动城乡“垃圾革命”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目标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综合施策,试点先行、系统推进”的原则,全力推动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治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助推十堰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宣传全面到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不断完善。城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示范社区不少于35个;农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村达到30%,达标村300个以上,建成示范(试点)村100个。到2024年底,城乡“垃圾革命”大面积铺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基本达标;农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村达到45%,新增达标村400个以上。到2025年底,市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显著增强,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达标;农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村达到60%以上,新增达标村500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发动到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垃圾减量分类公益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减量分类的浓厚氛围。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通过召开“院子会”、上门恳谈会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治理。运用文化墙、显示屏滚动播放、网络大V科普、制发简单易懂的宣传品、举办垃圾分类趣味活动等方式,普及垃圾源头减量和科学分类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垃圾分类。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垃圾减量分类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景区等“七进”活动。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学体系,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增强全民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经信局、市文旅局等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

  (二)源头减量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限塑令,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外卖、快递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管理,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督促餐饮、娱乐、住宿等服务性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的产品。鼓励居民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和“光盘行动”。督促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带头实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使用可循环利用产品,尽可能减少生活垃圾产生。(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

  (三)设施配备到位。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投入。在城市居民社区、商业场所、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合理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规范标志标识。在农村结合村庄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生活垃圾产生量等因素,科学配置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点和收集车辆等设施,有条件的可为村民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完善中转站布局,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合理布局垃圾终端处理厂,加快补齐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短板,确保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各环节设施设备全面到位。(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负责农村>,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城市建成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

  (四)分类投放到位。在城市采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分法”,在小区、商业街等区域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严格落实分类投放管理。在农村采用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分法”,持续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指导。四类投放容器应明确标记并以颜色区分,有害垃圾应采用醒目标记的专门容器,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式垃圾桶。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见附件1),指导城乡垃圾分类投放到位,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焚烧生活垃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负责农村>,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城市建成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

  (五)收运处理到位。城市根据社区、小区实际条件,采用“物业收运+环卫收运”相结合模式,实现垃圾收集、运输常态化规范化;有条件的应建设可回收物分拣场所,方便保洁员对“干垃圾”进行二次细分类。条件好的社区、小区和新建小区,可加大智能设备和互联网预约回收覆盖面,方便群众分类投放。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置模式,尽量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实现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易腐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加大垃圾运输环节监管,防止运输过程“抛、滴、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实现直收直运。合理布局垃圾终端处理厂及配套设施,规范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加强前段收集和后段处理之间的衔接、配合,持续提升垃圾终端分类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负责农村>,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城市建成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

  (六)常态管理到位。乡镇(街道)、社区(村)将垃圾减量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建立规模适当、相对稳定的城乡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员、指导员、志愿者和保洁员“四支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鼓励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开展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参与城乡垃圾分类治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3年2月15日前)。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学习郧西县沙沟村经验推动城乡“垃圾革命”活动的通知》,各地各单位组织到郧西县沙沟村等垃圾分类示范点参观学习(沙沟经验详见附件2),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广泛宣传发动。

  (二)先行试点(2023年8月15日前)。茅箭区、张湾区各选择10个社区、3个村,郧阳区选择2个社区、15个村,经开区选择2个社区,武当山特区选择1个社区、4个村,其他5个县市各选择2个社区、15个村开展城乡垃圾分类治理试点。试点村(社区)可优先从省级以上文明村(社区)、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村、省级共同缔造示范村、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以上乡村振兴工作队包联村等条件较好的村中选取。

  (三)拉练评比(2023年10月30日前)。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后,由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拉练评比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拉练评比,拉练评比对照《十堰市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考评细则》(见附件3)进行量化打分,并列20分计入季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和城市管理考核成绩。

  (四)全面推广(2023年11月后)。总结各地形成的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做法,向全市宣传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强化各级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相关部门会商,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发〔2019〕22号)、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鄂分类办〔2021〕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鄂建〔2022〕3号)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职责。要切实发挥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的主体责任和市住建、城管执法等行业部门的指导作用,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要管垃圾分类原则,指导、监督行业内相关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业协会要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标准和措施,并督促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配强专兼职人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联动,确保工作落实。

  (二)突出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切实发挥群众在“垃圾革命”中的主人翁作用,通过免费发放分类垃圾袋、积分兑换小礼品等方式,普及垃圾减量分类知识,调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充分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示范带头和结对帮建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系列文明创建内容,打造一批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表扬一批垃圾分类结对帮建先进单位,增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发动爱心企业、新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积极探索通过投资补助、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回收利用,建立多元投入、利益共享机制,保障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可持续开展。

  (三)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按照便民实用、确保实效的要求,差异化确定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合理布局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最大限度推进生活垃圾户分类、就地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构建科学规范、城乡一体发展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标准与规划条件,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已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建设规范的,要予以改造。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时,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列入改造范围。

  (四)加强督办考核,严格奖惩。将生活垃圾治理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城市管理考核,纳入对乡村振兴工作队年度考核,纳入市创文办对县(市、区)市域文明指数季度测评考核。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社区(村)要对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排名通报、督办整改。市住建、城管执法、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城乡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资金奖励,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1. 十堰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2. 郧西县沙沟村:推行垃圾分类助力乡村美丽蝶变

  3. 十堰市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考评细则

  

中共十堰市委精神文明 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1

十堰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一)分类方法

  采用“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厨余垃圾(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其它垃圾(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别类别的生活垃圾)。

  (二)分类容器选择

  1. 可回收物应使用蓝色容器,有害垃圾使用红色容器,厨余垃圾使用绿色容器,其它垃圾使用黑色容器。

  2. 垃圾容器宜采用240升的垃圾桶,或采用辖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求的统一样式的垃圾桶。桶上应有清晰正确的分类文字、图样标识。垃圾桶应带有桶盖,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孳生蚊蝇。

  (三)容器布置

  1. 按方便居民、节约成本的原则,2至4个住宅单元或30至50米间距宜设一个垃圾投放点,每个投放点的垃圾桶应成组分类布置,并在桶后方或侧边设置分类标识牌,标明分类方法、投放要求,并可能多的列举每一大类所包含的垃圾种类,便于市民分类投放。

  2. 每个投放点垃圾桶种类和数量根据实际要求摆放,但至少应设置“厨余垃圾”“其它垃圾”桶各1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可在投放点摆放,也可在小区设置的垃圾集中收集点摆放。

  3. 一个小区至少设置一个垃圾集中收运点,各投放点的垃圾应归集至此,投入相应的垃圾容器内,由专业部门或企业定时清运。

  (四)分类投放

  1. 厨余垃圾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应采用可降解垃圾袋进行“专袋投放”,投放前去除食品外包装等不可降解垃圾,保持垃圾袋完好无破,避免溢漏污染环境。

  2. 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其中,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进行拆解。通过积分兑奖等办法,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送至小区集中收集点,或直接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3. 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或集中收集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

  4. 其它垃圾投放至“其它垃圾”收集容器内。

  5. 大件垃圾(如废旧家具、家电等)应投放至小区固定回收点或预约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拆解。

  6. 装修垃圾应预约专门收运单位统一收集,或自行运至专用垃圾场,不得随意倾倒、丢弃,不得将其混入生活垃圾。

  (五)分类处理

  1. 可回收物送至集中收集点集中回收,积分兑奖,或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变废为宝。

  2. 厨余垃圾、其它生活垃圾、有害垃圾由垃圾清运车运送至垃圾处理厂分类处理。

  (六)辅助设施

  根据各地实际,小区内可因地制宜设置下列设施:可回收物收集(收购)屋,积分奖励兑换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等。

  (七)宣传阵地

  在不影响小区环境的情况下,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积分兑奖公示栏、垃圾分类红黑榜等。在公共绿地中适当设置小型公益广告或温馨提示牌,营造宣传氛围。有楼宇多媒体的要播放垃圾分类相关宣传视频。

  (八)居民引导

  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等应采取集中开会、上门讲解、有奖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垃圾袋等方式,向居民做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使居民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分类正确率逐步提高。

  (九)操作模式

  小区可在物业和业委会的引导下开展垃圾分类,也可引入专业企业进驻操作。初期鼓励引入专业化分类公司进驻开展分类工作,待居民习惯养成后,再自行选择操作模式。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一)分类方法

  可采用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指厨余垃圾和其它易腐性的有机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分法。

  (二)分类容器选择

  1. 可回收物使用蓝色容器,有害垃圾使用红色容器,易腐垃圾使用绿色容器,其它垃圾使用黑色容器。

  2. 垃圾容器宜采用240升的垃圾桶,或采用辖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求的统一样式的垃圾桶。桶上应有清晰正确的分类文字、图样标识。垃圾桶应带有桶盖,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孳生蚊蝇。

  (三)容器布置

  1. 按方便村民、节约成本的原则,每个村民相对集中的地方至少因地制宜设一个垃圾投放点,每个投放点垃圾桶应成组分类布置,并在桶后方或侧边设置分类标识牌,标明分类方法、投放要求,并可能多地列举每一大类所包含的垃圾种类,便于村民分类投放。

  2. 每个投放点垃圾桶种类和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摆放,但至少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它垃圾”桶各1个。

  (四)分类投放

  1. 易腐垃圾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应采用可降解垃圾袋进行“专袋投放”,投放前去除食品外包装等不可降解垃圾,保持垃圾袋完好无破,避免溢漏污染环境。

  2. 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其中,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进行拆解。

  3. 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或集中收集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

  4. 其它垃圾投放至“其它垃圾”收集容器内。

  (五)分类处理

  1. 易腐烂垃圾送往集中发酵沤肥点处理,也可根据实际分散沤肥处理。

  2. 可回收物送至集中收集点集中回收,积分兑奖,或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变废为宝。

  3. 其它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4. 有害垃圾由垃圾清运车辆送往专业机构实行无害化处理。

  (六)辅助设施

  根据各地实际,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可因地制宜设置易腐垃圾集中发酵沤肥屋(点),可回收物收集(收购)屋,积分奖励兑换屋等。

  (七)宣传阵地

  在不影响村庄环境的情况下,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宣传栏、积分公示牌等,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

  (八)村民引导

  行政村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等应采取集中宣讲、上门讲解、有奖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垃圾袋等方式,向村民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使垃圾分类示范村村民知晓率、参与率达到95%以上,实施垃圾分类村村民知晓率、参与率达到85%以上,分类正确率逐步提高。

  (九)操作模式

  村庄可在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引导下开展垃圾分类,有条件的也可引入专业企业进驻操作。

  

附件2

郧西县沙沟村:推行垃圾分类助力乡村美丽蝶变

  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农村环境治理的重点任务。一方面,垃圾分类能够有效减少混合垃圾带来的污染问题,同时还可以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另一方面,实行垃圾分类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垃圾处理成本,还能够带动村民参与垃圾分类治理,形成共建共治、群管群治的效果。郧西县沙沟村在垃圾分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尝试,全村公共区域看不到一个垃圾桶,仅在部分景点区域设置少量垃圾桶,整村垃圾减量达80%以上,有效降低了环境负担,减轻了管理成本,改善了人居环境。沙沟村先后被授予“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先进行政村”“湖北省卫生村”。

  广泛发动群众,创造垃圾分类工作条件。一是营造人人参与良好氛围。召开党员群众大会、小组会、院落会50余场次,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反复宣讲,不断加深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同时,在重要和醒目位置制作垃圾分类文化墙,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垃圾分类的宣传标语,通过村内网红大V抖音讲解垃圾分类知识,举办垃圾分类趣味活动,切实提升垃圾分类全民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二是普及垃圾分类要点知识。村“两委”干部在积极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的基础上,采取村干部包组、包户培训的办法,通过大会培训与入户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农户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同时,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培训新时代文明志愿者30余名,通过组织志愿者深入各家各户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居民正确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有效提升了垃圾分类精准度和处理效率,让垃圾分类的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着办”为出发点,采取“大家提、大家议、大家定、大家守”的形式收集垃圾分类工作意见建议,经过群众大会公开表决,将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写进沙沟村村规民约,每户一册,使垃圾分类工作有章可循,成为村民必须共同遵守与执行的公共约定。

  完善保障措施,夯实垃圾分类工作基础。一是抓好软硬件设施建设。多方筹措资金50万元,为沙沟村每户农户配备2个分类垃圾桶,在垃圾桶盖上喷绘“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标识。新增建设湿垃圾堆肥房1个,添置分类垃圾车1辆,累计改厕185户,新建卫生公厕9个,新建微动力处理设备3个和人工湿地4处,在村民中聘请清运员1人、保洁员15人,从根本上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二是探索施行“两类四分法”。为让农户掌握分类规则,沙沟村探索总结出“两类四分法”的垃圾分类简易模式,即:先按干、湿两类分开,再按“能埋的”“能卖的”“能烧的”“有害的”四种形态细分。“能埋的”为可腐烂垃圾,占村民家庭生活垃圾总量的60%以上,这些垃圾会被统一清运到堆肥房发酵还田;“能卖的”为可回收垃圾,需集中回收、变废为宝;“能烧的”为其他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焚烧处理;“有害的”为废弃电池、荧光灯等有害垃圾,需送往专业机构处理。“两类四分法”分类规则通俗易懂,让群众易掌握、易操作。三是建立“四集中”工作机制。村委会建立“四集中”工作机制,即可腐烂垃圾集中堆肥、可利用垃圾集中回收、不可回收垃圾集中清运、有害垃圾集中处理,推行“户分类收集、村绿色转运”“垃圾不落地”模式,实现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清运车“唱着大喇叭”,两天一次逐户上门巡回收运垃圾,村民听到喇叭主动出门按类别投放,快速实现了“垃圾不落地”绿色收运,环境卫生清运效率和全村卫生水平大幅提高。如今,村民已养成清晨自觉打扫卫生、自觉垃圾分类打包、自觉等待收运的良好生活习惯。

  建立激励机制,巩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一是建立垃圾分类评比制度。由保洁员、村组干部、老党员、公益岗等共同组成沙沟村垃圾分类评比小组,评比小组每个月根据卫生考评计分细则从农户垃圾分类正确率、配合度、家庭清洁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其中垃圾分类正确率50分、配合态度10分、家庭环境卫生维护40分。通过按月开展评比,推动群众成为垃圾分类施行的生力军,成为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主力军。二是设立环境卫生公示墙。将垃圾分类评比小组检查的初步结果,通过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审评后,形成最终结果,把最终结果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开曝光,对最清洁的农户村委会在会议、广播上进行表扬,用洗洁精、洗衣粉、抹布等小礼品予以奖励,推动了垃圾分类和能源再循环利用在农村有序推广。三是建立“积分兑换超市”。为鼓励村民积极进行垃圾分类,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再利用,沙沟村特设垃圾分类积分超市,创新推出垃圾分类积分获得规则和积分兑换规则,将村民分类处理垃圾情况进行积分登记。村民凭积分能够及时换购饮料、卫生纸、肥皂、洗衣粉等生活物资,充分激发了村民主动回收垃圾积极性。通过评比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从物质、精神两个方面建立了长效激励机制,促进群众从“要我干”变为“我要干”,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环境卫生整治,形成“人人爱卫生、个个爱家园”的良好氛围,“兑”出了乡村环境新面貌。

 

附件3

十堰市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考评细则

(考核县市区)

 

 

 

[责任编辑:何毅]
关键词:文明创建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主办:中共十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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