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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条例》实施三周年|文明花开 幸福自来
——竹溪县深入贯彻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综述
发表时间:2024-01-23 来源: 十堰文明网  

    编者按:今年1月1日,《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满三周年。《条例》实施三年来,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展现《条例》实施成效,市创文办、市委文明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十堰日报社联合推出《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三周年专题报道,敬请关注。

 

县城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竹韵悠悠,溪流潺潺。

  走进地处鄂西北边陲的竹溪县,街道小巷干净整洁、公园广场绿树成荫、老旧小区焕发新颜、农贸市场井然有序、街坊邻里文明礼让、志愿服务随处可见……出门见绿,开窗有景,转角遇爱。每一次遇见,都带来惊喜;每一分感受,都充满希望。

  近年来,竹溪县深入贯彻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文明城市创建赋能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域创建全民参与,文明进步共建共享,浓浓的文明新风充盈竹溪大地,浸润群众心田。

  上下同心领跑创文“马拉松”

县城主次干道干净整洁

  文明城市创建不是一蹴而就、立竿见影的“百米跑”,而是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马拉松”。

  竹溪县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抓手,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对照创建标准,紧扣群众需求,三年一个周期制订创建计划,每年实施十大系列提升行动,实行“周比积分、月排红黄、季评位次、年考绩效”,一步一个脚印推进。2023年,该县实施25个补短板项目,73条背街小巷全部黑化、36个老旧片区全部改造,日积月累的变化加速县城发展日新月异。

  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的决议》,组织开展“学习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争做文明有礼竹溪人”等主题活动,文明竹溪建设进入法治轨道。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包片排忧解难、早查晚督,推动创文365天“不打烊”。2万名党员干部定时、定岗、定责包联帮建,认人、认亲、认事,下沉一线,日清周结,一抓到底。2023年,该县累计发现并处理窨井盖破损、踩板松动、隔离墩移位等问题1125个,整修破损路面213处,抢修路灯故障18次,安装路灯260余盏,充分保障群众出行平安。

  该县保持2021-2022连续两年县域测评位列全省第一、持续领跑的良好态势,奠定了创则必成的坚实基础。

  共同缔造奏响全民“大合唱”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进小区

  作为十堰目前唯一的共同缔造试点县,竹溪县充分运用“共同缔造”这把“金钥匙”,始终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做“一锤子买卖”、不图“作秀式成果”、不搞“运动式工作”。

  竹溪县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力抓手,多种形式组织全员学习,实现了家喻户晓。利用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开设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刊播和解读《条例》。邀请专家走进直播间谈《条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重视文明行为。

  该县围绕城市短板缺点、公共出行堵点、小区管理难点,众人来商量,办法大家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创建共同体。全域开展治污、治乱、治脏、治差“四治”行动,全民开展美家美户“最美小区”评比,全城开展美景美境“最美街道”争创,县城196个“三无”小区“墙净、路平、道通、灯亮、文浓、景雅、人善”。村(社区)开展拆棚子、美院子等“五子”大清理,把农村当城市管、把村庄当景区建,逐渐形成“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客厅、一城一风光”的全域和美格局。

  精细治理氤氲城市“烟火气”

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

  “小市场”承载“大民生”,“烟火气”孕育“文明风”,城市管理工作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

  竹溪县着力推动《条例》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社会组织,不断增强全民文明法治意识,提高文明守法自觉性,在全县范围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

  该县结合《条例》规定要求,坚持把“精细化”贯穿城市管理的全生命周期,把文明“因子”嵌入到城市治理的每一处“神经末梢”。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从群众中选出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县城9条主次干道、103条背街小巷、451个小区及临街门店配置373名“五长”,累计治理出店占道经营等行为2000余起,整治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行为1500余起。

  新建烧田便民市场、高桥便民市场、守金店便民市场,700余个流动商贩统一编号挂牌经营,解决了“马路市场”无序摆摊问题。管理变服务,执法更文明,既满足了便民需求,又提升了县城颜值。

  家风文化构筑文明“新高地”

  一城山水,满城好人。家风文化蕴含着丰富的人生智慧与传统美德,是继往开来、薪火相传的宝贵财富。

  竹溪县把《条例》融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广泛宣传《条例》内容,传播文明理念。以家庭教育为突破口,通过立家规、传家训、重家教、正家风等方式,开展“家规家训进万家”活动,打造“爱心积分超市、家训墙、家风馆、文化长廊”,从优秀家规家训家风文化中萃取精华、汲取能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文明城市建设提供了丰厚的文化滋养。“家规家训助力基层治理”入选国家乡村振兴局“四个一批”典型案例,为十堰市唯一。

  为检验学习掌握《条例》情况,该县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校师生进行学习《条例》考试,确保人人合格;组织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对不文明行为及时曝光;利用每周五志愿服务日组织志愿者深入小区、楼栋宣传《条例》,弘扬文明新风。当前,竹溪县城所有户外 LED电子显示屏全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确保群众抬头可见《条例》,让《条例》真正入脑入心入行。

  该县坚持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激励身边人,选树“我身边的竹溪好人”,评比“最美乡贤”,创评“五好家庭”(遵规守矩好、勤俭持家好、孝老爱亲好、耕读传家好、清洁卫生好),李军、马盈安、陈本贵等16人上榜中国好人、湖北好人、荆楚楷模。

  文明花盛开,芬芳盈满城;新风抚人心,福泽润百姓。

  竹溪县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把文明创建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往群众心里做,加快城镇化、建设有品之城,全民提素养、打造有爱之城,凝聚正能量、培育有善之城,大力树新风、涵养有礼之城,持续大整治、塑造有序之城,用立足基层、紧贴实际的“小治理”凝聚起城市文明、社会发展的“大气象”,把擘画未来的美好蓝图变成幸福生活的施工图、实景图,用人民群众的“点赞量”检验文明创建的“含金量”,让城市更有温度、人民更加幸福。(十堰日报记者 吴楠 通讯员 刘鑫 罗杰)

 

[责任编辑:方元]
关键词: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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