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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条例》实施三周年|锲而不舍 玉汝于成
——丹江口市以共同缔造理念助推文明创建纪略
发表时间:2024-01-18 来源: 十堰文明  

    编者按:今年1月1日,《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满三周年。《条例》实施三年来,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展现《条例》实施成效,市创文办、市委文明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十堰日报社联合推出《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三周年专题报道,敬请关注。

 

守水护水宣誓

  文明创建,事关人人,人人有责。

  如何把文明创建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丹江口市的答案是:以共同缔造理念锲而不舍助推文明创建工作。

  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共同享受——该市以共同缔造理念为统领,将贯彻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文明乡风的“助推器”与“粘合剂”,充分调动市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文明成为城市的幸福底色和亮丽名片。

  宣传入心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双龙泉社区组织学习《条例》。

  “遛狗不牵狗绳将被视为违法行为了”“跳广场舞也要注意时间,不能干扰他人……”2023年11月1日,丹江口市均州路街道张家营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学习《条例》活动,呼吁大家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有序排队、节约水电、文明饲养宠物等,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导和制止。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文明之风、文明之城,都始于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条例》实施以来,丹江口市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在全市全面组织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宣传活动,让《条例》入脑入心。

  丹江口市各职能部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宣传贯彻《条例》,如市城管执法局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领导班子、科室人员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开展《条例》进社区、进商铺宣传学习活动,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市商务局积极发挥商场超市文明宣传阵地作用,利用室内外墙体、出入口、服务台等显著位置,以及电子屏、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传;市行政审批局充分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群众多、宣传效果好等特点,在大厅LED电子显示屏不断滚动播放文明创建宣传标语,并开展十星级窗口创建活动,将文明礼貌作为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促进窗口文明风尚愈发浓郁。

  在丹江口市各个乡镇、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下沉党员干部和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小区,发传单、做宣讲,向居民讲解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养犬、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通过文艺汇演、有奖问答等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条例》内容,让市民人人知晓、人人遵守。

  丹江口市各个学校是《条例》宣传的重要阵地,校方从完善机制、创新形式、检查督导等多层面促进《条例》宣讲。通过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微信群等载体共同宣传,同时,《条例》学习被纳入师德师风建设和课堂学习的重要内容,教师们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教研培训活动以及主题班会、课堂教学等形式深入学习《条例》;并向家长发《倡议书》,动员家长和孩子们一起践行文明行为,取得了“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成效。

  一场场接地气、冒热气的宣讲,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让文明的“种子”在丹江口大地持续播撒,并悄然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长大。

  担责于身 众智集聚势如破竹

志愿者在旅游港为游客提供志愿服务。

  对道路两侧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辆张贴违章停车通知单加以警告;对占用人行盲道随意停放的非机动车辆统一挪到划定区域;对无人看管的违停非机动车辆采取强制拖离措施……这是2021年10月21日,丹江口市五创办组织该市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交警大队及大坝办事处等联合开展商铺出店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一幕。

  在推进《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丹江口市政府各部门立足职能职责,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综合施策,为文明行为促进汇聚起强大合力。

  “有了《条例》,我们就可以大胆开展工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有了法规保障。”《条例》实施后,丹江口市城管执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巡查,深入主次干道、广场、公园、车站、市场周边等进行巡查,针对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行为进行劝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参与由该市政法委牵头的校园周边环境专项综合整治等。

  去年“五一”前夕,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举措,推出“五一车管不打烊、线上线下一起办”服务模式,在城区正常开展车驾管业务办理工作。4月29日,该大队热情高效为即将出国人员办理期满换证业务,受到当事人高度好评。

均州路街道办事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条例》宣传贯彻活动。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犬患问题,2023年丹江口市公安局扎实开展了规范养犬专项整治行动。牵头组织城区办事处、城管执法局、畜牧中心等部门工作人员在犬只活动高峰时段开展巡查,严防犬只伤人案(事)件,确保遛狗不牵绳、携犬进入犬只禁入场所等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增加5处办证点,方便群众办理养犬证,每周六、周日不休息提供办证服务;针对养犬户开展入户上门宣传及敲门行动共计6700余次。

  丹江口市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坚持舆论宣传引导与执法监督治理并举,全年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00户次,治理劝导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行为200余次,清理乱停乱放的电动车600余辆,劝导纠正河道洗涤94起,督促整改随意晾晒120起,取缔乱搭乱建22处,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300余次,捕捉流浪狗40余条。

  众智集聚势如破竹。通过职能部门整治推进,全市群众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不文明行为持续减少,城市文明程度逐渐提升。

  落实在行 见微知著睹始知终

丹江口市大坝街道小水滴守水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清漂行动。

  “我做的只是一些家常事而已。”2023年2月3日,丹江口市习家店镇杏花村在村文化大广场举行2022年度村民“行为积分”兑换大会,刘祀兰被评为“最美庭院”示范户,其朴实的话语彰显文明已经成为她的自觉行为。

  2022年以来,杏花村创新开展农户积分制管理,给所有农户设立“行为积分账户”,从讲究卫生、移风易俗等10个方面设定积分标准,并给予物资奖励、精神鼓励等。该村“行为积分制”引领乡风文明被评为湖北省2022年度农村“一约四会”优秀典型案例。

  聚力文明实践,培育文明乡风。丹江口市将贯彻落实《条例》和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相结合,以文明村镇创建为载体,绘就文明乡村新画卷。

  深入基层指导各村(社区)建设“好人榜”“善行榜”“义举榜”,组织各地评选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以及新时代好少年。其中,新建“义举榜”“善行榜”“好人榜”“移风易俗红黑榜”776个。

  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移风易俗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全市18个涉农镇(办、处、区)上报典型案例21个。宣传报道盐池河镇整治“无事酒”,浪河镇推进乡风文明积分制管理等工作经验50多条。积极推广乡风文明积分制,将其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习家店镇杏花村、三官殿街道蔡湾村先进工作经验。目前,乡风文明积分制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组织开展评选最美新风尚,发文通报表扬崔文成家庭等10户最美家风家训、茅腊坪村村规民约等10则最美村规民约。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最美守井人”评选活动,表扬“守水卫士”、“小水滴之星”等16类100名典型,用典型的力量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

  共同缔造理念引领下,广大农民群众践行文明的热情充分释放,文明的旋律激荡乡村大地,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一城文明风,满目和谐景。

  丹江口市将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劲头推动《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助力文明创建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十堰日报记者 王雁博 毛以国 杨柳)

 

[责任编辑:方元]
关键词: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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