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孩子的500元生活补助收到了,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11月20日,郧阳区青山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班主任王玉明接到了学生刘静怡的妈妈打来的学生资助资金电话。
为了及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免学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温暖每一个家庭,郧阳区教育局收到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后,第一时间进行发放。截至目前,郧阳区2023年秋季学期对3056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2582.2418万元通过银行代发已全部发放到每位学生家长的账户中。其中,学前教育93.9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79人;义务教育506.775万元,惠及学生12075人;高中助学金281.575万元,惠及2499人;高中免学费199.62万元,资助 2218人;中职助学金423.8万元,资助4238人;中职免学费1069.9218万元,资助7647人;中职奖学金6.6万元,惠及学生11人次。
本次资助对象为2023年秋季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的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等贫困学生。资助标准为:学前教育每生每学期500元;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按50%标准发放。高中助学金每生每学期按1250元、1000元、750元三档执行;免学费每生每学期900元。中职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免学费按每生每学期1000元标准执行。
一直以来,郧阳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经过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前期实地走访调查摸底后,区教育局应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区学生进行大数据平台比对,并与区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全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等措施,实现资助享受对象精准识别,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一个不漏。(郧阳区教育局 曹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