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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一库碧水永续北送!十堰开展“文明河流”建设六大行动
发表时间:2024-03-21 来源: 十堰文明网  

  为充分发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守水护水中的积极作用,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市委文明办、市创文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文明河流”建设六大行动。

  “村村响 院院到”守水护水生态文明宣讲行动

  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每年至少开展1次面向群众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教活动。市直各单位可采取联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送理论下乡、驻村工作队场院会等形式,每年到包联村(社区)开展1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活动。各县(市、区)在主要河道、沿河村镇等重要区域因地制宜设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要利用中国水周、全国生态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

  讲好守水护水故事。围绕南水北调中线通水10周年,精心组织宣传活动,讲好十堰维护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的举措与成效。制作南水北调专题纪录片,在全市各级媒体、公共媒介、各地各部门广泛刊播,积极争取在北京市及央视媒体刊播。鼓励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拍摄、创作以守水护水、生态保护、绿色低碳、流域治理等为主题的短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文艺作品等。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最美守井人”“优秀生态环保志愿者”等守水护水先进典型事迹宣教活动。

  宣传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全市各级媒体持续开展《十堰市民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宣传。市直各单位在公共场所广泛刊播《规范》公益广告,每年至少开展1次学习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在中国水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节点,运用专题展览、文艺演出、故事分享等形式宣传《规范》,向各村(社区)发放一批《规范》宣传册或守水护水宣传资料,积极把《规范》宣传融入乡村文化旅游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各类节庆活动,实现寓教于乐。

  “‘河’我一起”守水护水洁美家园行动

  河道净化行动。将守水护水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内容,纳入部门包联社区(村)重要工作内容,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组织干部群众参与河道及支沟垃圾、水面漂浮物清理,劝导违规垂钓、河道耕种、使用含磷洗衣粉等行为,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河道净化集体活动。

  村庄清洁行动。各县(市、区)定期组织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洁美家园”、垃圾分类、“五堆十乱”整治等活动,开展“五无乡镇”创建。建立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机制,鼓励设置“村庄清洁日”。鼓励河流沿岸乡村创建生态村镇、文明村镇。用好乡村振兴驻村帮扶、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沉包联社区(村 )等工作机制,组织市直、区直各单位积极参与包联村(社区)环境整治工作,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绿化美化行动。利用植树节、中国水周、六五环境日等节点,组织群众在河流沿岸广泛开展植绿护绿,防治裸露山体,努力构建沿岸水生态保护屏障,把河流升级为绿色廊道。

  “我是河流‘啄木鸟’”守水护水文明观察行动

  守水护水群众巡查。以四区为主体,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组织、志愿团体和热心市民为骨干,组建相对稳定的“民间河湖长”队伍,不定期常态开展巡河、支沟巡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向河湖长报告,营造联动联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文明河流”专项观察。采取分片包干与交叉检查相结合方式,组织文明观察团成员,每月对全市各条河流、支沟就污水乱排放、垃圾乱倾倒等问题进行1次专项观察,点对点向相关市直主管部门和属地反馈,并适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反馈问题及时整改。

  “文明河流”建言献策。根据平时参与文明河流观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调研思考,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推进文明河流建设、保护的意见建议。每年全市统一组织建言献策活动不少于2次。

  “倡树新风”守水护水文明培育行动

  抓实绿色低碳示范创建。开展节约型机关、节水节能示范单位、绿色低碳示范学校、医院、社区、商场、饭店(宾馆)、家庭等创建活动,促进节能节水、绿色环保、垃圾分类等工作有序推进,引导机构、个人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融入精神文明系列创建。将生态环保、绿色低碳、守水护水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内容,细化举措要求,纳入评选标准。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中设置“守水护水(或生态环保)星”。在人情新风培育、家规家训进万家、“一约四会”等活动中,广泛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着力培育生态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农村新风。

  “京堰携手”守水护水结对共建行动

  京堰联盟联合护水行动。依托京堰环保志愿联盟和“守水爱水护水”志愿者联盟,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共同开展水源保护、节水爱水护水等活动,促进公众了解、参与水源地保护,打造一批主题鲜明、贴近群众、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力大的环保、护水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参与水资源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

  京堰各级结对护水行动。充分发挥京堰两地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制度优势,将守水护水作为深化拓展对口协作的重要内容,在两地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签订对口协作协议、实地考察交流等活动中,适当加入保水护水工作要求和安排,推动两地在守水护水上形成共识,实现突破。各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或承接1次京堰互动守水护水活动。

  “文明河流”建设守水护水典型选树行动

  开展“文明河流(河段)”评选活动。按照《十堰市“文明河流”建设达标细则》,对各县(市、区)“文明河流”建设情况开展检查,每年评选一批市级“文明河流(河段)”。

  选树“生态环保、守水护水”先进典型。开展市级“文明河流”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生态环保守水护水优秀志愿服务队(志愿者)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并择优推荐为“中国好人”“湖北好人”“荆楚楷模”,加大帮扶礼遇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开展“最美守井人”、守水护水优秀志愿服务队(志愿者)、绿色环保生活达人等评选表扬活动。

  评选“文明河流”优秀文明实践项目。深入挖掘“文明河流”建设中形成的优秀文明实践项目,优先推荐参与各级文明实践项目大赛,切实发挥典型经验、优秀项目在实践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培育1个优秀“文明河流”建设文明实践项目。

 

[责任编辑:方元]
关键词:文明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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