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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城 看见美好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三周年一线扫描
发表时间:2024-01-02 来源: 十堰文明网  

志愿者为老人提供暖心服务,获老人称赞。(记者 全正 摄)

  文明,是一座城市永恒的追求。

  2021年1月1日,《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葱郁的树木与干净整洁的街道相簇相拥,股股车流与穿越斑马线的行人文明礼让,雅致的小区与怡然自得的居民和谐共融,扑面而来的文明之风让人心旷神怡……如今,行走在车城大街小巷,总会与文明不期而遇。

  “十八般武艺”齐上阵 《条例》宣传入人心

  2023年12月6日下午,在十堰经开区白浪街道光明社区三角广场,由十堰经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白浪街道等单位联合开展的“弘扬宪法精神宣贯文明条例倡树文明新风”文艺汇演精彩上演。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发放《条例》宣传资料,“十堰好人”顾春金为居民宣讲《条例》知识。公共场所文明礼貌、乘车礼仪、旅游观光礼仪等知识,通过宣讲和文艺表演的形式,潜移默化扎根居民心中。

  “本次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文明,激发大家将文明理念根植于心,践之于行。”现场工作人员表示,自《条例》施行以来,十堰经开区从道路交通到环境秩序再到群众生活习惯,都在悄然发生变化。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文明之风、文明之城,都始于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调动市民的自觉性,多方发力、持续深入宣传《条例》。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矩阵传播优势,对《条例》进行全面立体阐释解读,在十堰广播电视台、《十堰日报》、十堰文明网开设《文明新视角》《践行文明条例共创文明城市》等专题专栏12个,刊发各类新闻、信息8700余条。

  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文明建设从“软要求”变成“硬约束”。

  组织各地各部门广泛宣传学习《条例》,累计开展《条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活动5.2万场次,参与群众80余万人次。

  延伸宣传触角,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刊载或展示《条例》宣传标语、海报、视频等,润物无声般将《条例》宣传到群众心间。

  激发市民的主人翁意识,组建市民文明观察团、文明劝导队,开展文明监督活动650余场次,反馈上报问题8900余件。

  将《条例》内容融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充分发挥全市2083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3761个志愿服务站(岗)阵地作用,广泛宣传《条例》内容,传播文明理念。

  方寸之间见风尚举手投足显文明

  “街道干净整洁,公园绿树成荫,河水清澈见底,仿佛是一个一线城市,十堰真是让我耳目一新。”2023年12月28日,来我市参加十堰-深圳产业企业携同发展大会的深圳企业家黎爱珍说。

  “现在交通秩序好了很多,最明显的感受是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2023年12月30日,家住城区公园路的市民陈琳对城市交通变化赞不绝口。“出去玩时,牵着两个孩子走不快,那些车就静静等着,也不催促。”陈琳笑着说,以前走在斑马线上时,生怕走得不够快,现在越来越从容了。

  市民李君家住张湾区万达华府小区,在十堰火车站附近工作,每天上下班都要驾车穿越城区。她坦言,之前因为有监控抓拍,在规则约束下,自己驾车遇到斑马线才会减速慢行、停车礼让。如今,随着对文明的认识加深,只要看到斑马线,她就会自觉礼让。

  机动车经过斑马线、路口时主动减速行驶、礼让行人,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现象明显减少……文明交通新风尚流行的背后,是市民一次次文明行为的践行。

  《条例》实施三周年来,看得见的改变在眼里,在群众生活周边;看不见的改变在心里,在市民举手投足之间。

  “您好,请注意文明用餐”“光盘光荣,浪费可耻”……文明用餐标语在酒店、食堂等地随处可见,成为一道风景。

  “现在点餐,大家都是量力而行,不多点不浪费,多点了我们也会提醒。”天津路农耕年华餐厅杨经理告诉记者,如今大家都秉承“吃好不浪费”观念。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内,等待办事的市民自觉有序排队;银行柜台前,工作人员面带笑容、热情服务;小区中,居民自觉将垃圾分类,定点定时投放;市人民公园里,游玩的市民自觉维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不攀爬设施;市人民广场上,市民牵着绳遛狗,随身携带垃圾袋……

  近年来,我市各部门联合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主题活动和文明服务提升行动,培训公共交通从业人员6000余人次、旅游从业人员1100余人次、市民群众6.9万人次。

  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市民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自觉做法律法规的捍卫者、践行者和城市文明的参与者、守护者。

  上下联动共发力百姓生活更舒心

  “原来我们小区很多杂草,夏天的时候蚊虫很多。改造后,不仅小区环境变整洁,还新修了一条小路,晚上可以散步,大家都很高兴。”2023年12月31日,记者来到张湾区花果街道飞达橘园小区,外观统一的楼栋外立面、平整的小区道路、停放有序的车辆映入眼帘,居民黄先生与邻居正在小区里休闲聊天,好不惬意。

  在花果街道飞达东村小区,除常规改造外,还新建了一面文化墙,张贴着二汽建设发展时的一些老照片,吸引不少居民驻足观看。小区居民林学容表示,文化墙做得好,每次经过这里都要看一遍。

  据了解,我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工。2024年,我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92个,涉及10个县市区的61023户居民。

  2023年6月19日,围绕《条例》贯彻实施,我市印发《十堰市城市管理五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短板、车辆违规停放、出店占道经营、杂物乱堆乱放、流浪犬和遛狗不牵绳等五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2023年11月2日上午,在茅箭区朝阳路双艳园路段人行道上,一位老人遛狗未牵绳,市创文办、市公安局联合督导组工作人员帮助老人拴好狗绳,并进行文明劝导。

  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党委委员、中区派出所所长吕晓强介绍,《条例》中规定,养犬必须进行免疫接种,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携带犬只外出必须栓绳,十堰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大到城区综合整治,小到对小区乱晾晒的劝导,都能找到执法依据,工作更好开展了。”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实施,对城市管理有很大帮助,让执法工作有章可循。

  《条例》正式实施三年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规范诚信经营、加强消费教育、推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等措施,不断营造文明消费环境,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市城管执法委通过城区公共视频抓拍系统、城管队员日常执法巡查等方式,对乱丢烟头、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以及人行道乱停车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常态化治理;市公安交管局创新开展“敲门行动”,设置“鹰眼”举报平台,启用十堰市交通安全宣教中心,使市民文明守法意识和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将《条例》宣传贯彻落实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各方面,从细微处着手,解决难点、痛点、堵点,让百姓生活更舒心。”市创文办相关负责人说。

  贴心服务“零距离”志愿之光耀车城

  2023年12月20日下午,郧阳区第14场“流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走进该区鲍峡镇,快板、郧阳四六句、民俗乐舞等精心编排的节目展现了群众积极向上、文明守纪的精神风貌,赢得观众阵阵掌声。

  “很生动很活泼,让我知道了咱们国家脱贫攻坚的成就、乡村振兴的计划,感觉未来的日子会越来越好。”鲍峡镇鲍家店村村民叶祥莲说。

  “群众在哪里,文明实践就延伸到哪里。”2023年,该区将理论宣讲、文艺文化、健康医疗、志愿服务等资源进行整合,开展了14场活动,服务群众超50万人次。

  近年来,我市把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持续探索志愿服务工作新路径、新模式和新内容,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市民群众文明素质不断提升。

  2023年7月,丹江口市成立“小水滴”守水志愿服务队,广大干部群众变身“小水滴”,积极参与守水志愿服务活动,用行动筑牢守水防线。

  在丹江口市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有一位63岁的老渔民,名叫蒋德新。多年前,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长江禁捕退捕政策的实施,他积极响应,从事其他行业。

  “2020年,我们成立德新护水志愿服务队,最开始只有16名志愿者。”蒋德新说,“小水滴”守水志愿服务队成立后,德新护水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们都成为“小水滴”的一员。

  “环境好了就是我最大的收获。只要天气好,我们每天都到附近走走,哪里有问题,我们就及时处理。”一条打渔船化身“生命之舟”,再变身“守井卫士”,一个打渔人变成“清漂员”,蒋德新的事迹深深感动着身边的干部群众。在他的影响下,更多的人成为保护环境的传播者和实践者。

  “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从清晨到日暮,从初春到寒冬,我市广大志愿者践行志愿服务精神,传递社会温暖,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我市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服务团队,拓宽志愿服务领域,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志愿之城建设。2023年以来,全市注册志愿者达85.27万名,成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共6276个,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3.5万次,参与志愿者139.8万人次,活跃度位居全省前列。

  如今,在《条例》的引领下,文明的种子已经播撒在车城的每个角落,文明之花已盛开在每一名市民的日常行为之中,山水宜居、和谐有序、欣欣向荣的十堰未来可期。(记者 孟建锦)

  

[责任编辑:方元]
关键词: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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