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郧阳区创文办获悉,该区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有效提升广大村民的文明素质及修养,树立向上向善、诚信互助、健康淳朴、文明和谐的乡风民风。
据介绍,郧阳区共组建红白理事会、家风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1695个,解决民情民愿700余个,调解信访矛盾纠纷172次,劝退大操大办300余次,通过民事民办、民事民治,提高了村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
郧阳区常态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按照卫生、勤俭、家风等十项标准进行评选、公示、授牌,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相互比、相互学、共进步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区授牌十星级文明农户4600余户,市级文明示范户百余户。
同时,郧阳区还积极探索“爱心超市+”模式,将“时间银行”等积分转化为物质奖励,根据积分在“爱心超市”兑换等值生活用品,实现以“德”换分,以分换“得”,让群众形成道德建设的自我推动力。
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举措,郧阳区的乡风得到进一步优化提升,乡村自治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十堰晚报记者 吕鑫 通讯员 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