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十堰高级职业学校组织开展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动员大会,通过对《条例》的集体学习,要求全体师生践行《条例》规范,争做文明十堰人。
本次学习活动由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黄志宏同志主持和领学。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学习和践行《十堰市文明行为条例》的重要意义。黄校长在活动中还指出,践行《条例》,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不断规范自身行为,推进自身文明素质的提升,争做一名合格的《条例》践行者。要以《条例》为切入点,引导校园文明新风,促进校园文明行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程度,内强文明素质,外树文明形象,用实际行动为十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此外,十堰高级职业学校要以校园为阵地,多渠道、多元化地进行《条例》的学习宣传,力求学习取得实效,让《条例》深入师生心中。(十堰高级职业学校 何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