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a(1).gif
十堰文明网首页 > 文明要闻 今天是:
 
宣传推广文明条例 擦亮城市文明底色
发表时间:2021-03-22 来源: 十堰文明网  

  “横穿马路、乱扔垃圾、乱停车辆、遛狗不拴绳、高空抛物、毁绿种菜等都是《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明令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市医疗保障局的党员志愿者王巧灵耐心地向动力新村社区的居民讲解到。3月19日下午,市医疗保障局的下沉党员干部依旧准时来到动力新村社区,冒雨在社区周边积极开展《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走访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条例的知晓度、促进了文明行为的推广,擦亮了城市文明底色。

  志愿者为社区居民解读《条例》相关内容

  活动中,为了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市医保局的下沉党员干部们先集中进行了《条例》的宣传培训,将群众日常接触较多的不文明行为精简概括成“随地吐痰、便溺,最高罚款200元”“遛狗不牵绳,最高罚款1000元”“高空抛物最高罚款两万元”“毁绿种菜最高罚款2000元”等要点。在向社区居民和商户发放《条例》宣传册的同时,对重点条款再进行提醒、解读,引导广大社区群众自觉遵守《条例》,倡导大家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号召大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十堰的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此次宣传活动,市医保局的党员志愿者共计发放《条例》宣传册150余册,主动为受访群众解读《条例》60余人次,为《条例》的推广和践行打下了良好基础。(齐剑)

[责任编辑:宋梦]
关键词:条例;文明;志愿者

主管:十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主办:十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秦楚网

十堰文明网编辑部 投稿邮箱:sywmw8499110@163.com

QQ群:257551463  十堰好人线索推荐邮箱:sy_haore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