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连日来,竹溪县城关镇高度重视,多措并举,迅速推动形成学习《条例》的热潮。
领导干部带头学。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将《条例》作为理论学习内容,开展《条例》集中研讨、交流,切实让《条例》入脑入心;组织全镇所有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开展《条例》培训,要求各支部书记当好《条例》宣讲员,集中培训完毕后到各村、社区对广大居民开展宣讲。
抓住重点集中学。突出学习《条例》的基本规范、处罚措施、促进措施,集中开展《条例》学习,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明确个人职责,不断增强担当意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多种途径自主学。利用横幅、标语、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群、朋友圈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条例》学习教育,积极利用百姓宣讲、支部主题党日以及微信公众号等线下线上方式自主开展《条例》学习,形成浓厚的自主学习氛围。(城关镇人民政府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