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深入推进《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学习、实施,市委党校举行了“我承诺、我宣誓、我签名”活动。
活动现场,市委党校副校长吴海波号召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共创大美十堰。教职工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并在横幅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姓名,在自己的心中庄严许下了 “文明誓言”。
市委党校作为省级文明单位,今后将持续带头践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带头遵循文明行为规范,维护党校的良好形象,同时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主体班教学内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社会营造促进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市委党校 李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