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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东城小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条例》
发表时间:2021-01-05 来源: 十堰文明网  

  

  为全面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提升文明水平,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房县东城小学于12月月31日组织全体教师在该校阶梯教室集中学习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深入进行了讨论。

  据悉,《条例》分“总则、基本规范、激励倡导、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六章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等多个方面共五十五条,重新定义了文明礼貌基本规范。此《条例》从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入手,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推动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为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该校全体教师在学习了《条例》的内容后,结合实际工作生活,对照《条例》中的各项文明行为要求,谈体会、找差距,明确改进目标和努力方向,并分别就身边的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以及如何做文明师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通过学习《条例》,教师们进一步树立了文明意识,纷纷表示:文明礼仪非常重要,文明是得到别人帮助的一句“谢谢”,是不小心撞到别人的一句“对不起”;在今后要将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际行动展示该校教师的良好精神面貌,作为教师,不但要以身作则,践行文明条例,更要倡导文明行为,共创文明校园;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自觉遵守《条例》规定的文明行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提升个人品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李英)

[责任编辑:宋梦]
关键词:文明行为;条例;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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