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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行为"带动"大文明" 张湾学《条例》实现全覆盖
发表时间:2021-01-05 来源: 十堰文明网  

  记者日前在神定河道夏家店段看到,张湾区汉江路街办夏家店社区工作人员一边向居民发放《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读本,一边向大家宣讲《条例》内容,引导市民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以“小行为”带动“大文明”。这只是张湾区采取“八进”措施、宣传《条例》的一个举措。

  为增强市民对《条例》的认识,提升《条例》的影响力、知晓率,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增强市民文明素质,张湾区制定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媒体、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支部、进校园、进公共场所“八进”宣传工作方案。目前,张湾区已发放《条例》读本6万余册,张帖海报2万余份,学习《条例》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在进媒体方面,张湾区充分利用报纸(张湾专版)、网络、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开辟专版、专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条例》宣传报道。

  在进单位方面,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全区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落实《条例》具体宣传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严格按照行为规范抓好落实。

  在进社区方面,要求各街道、社区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条例》。督促物业小区加强《条例》公益宣传,引导小区居民自觉遵循《条例》。

  在进农村方面,要求各乡镇街道、村利用婚庆喜事集中时期及农闲时期,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文化广场、百姓讲堂、农民学校、农村广播、村务公开栏、文化墙等阵地,大力宣传《条例》,引导村民摒弃陈规陋习。

  在进家庭方面,要求党员干部家庭带头遵循《条例》,并在家庭聚会时,劝导亲朋好友遵循《条例》。各群团组织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特别是各级妇联组织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推动《条例》在家庭落实。

  在进支部方面,要求各单位把学习《条例》作为党支部主题党日必学内容,并开展承诺签名活动。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进一步强化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和农村党员对推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

  在进校园方面,要求学校、培训机构等利用电视、网络、校园广播,广泛开展《条例》宣传。通过主题班队会等形式,深入开展《条例》“进学校、进课堂”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家长会”“一封信”等形式,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影响带动身边人。

  在进公共场所方面,在办公场所、文化场馆、游园广场、景区景点、主次干道、小区小巷等公共场所,通过展板、海报、视频、景观等形式开展《条例》公益宣传,让市民随时随处都能接受《条例》的熏陶教育。(十堰晚报记者 吴忠斌)

[责任编辑:宋梦]
关键词:条例;张湾区;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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