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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有所养有“量”更有“质”
——一论持续深入推进乡村建设“六件事”
发表时间:2024-04-11 来源: 十堰文明网  

  让老年人老有所养,一直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人口老龄化加速,我国老龄人口呈现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这在广大农村尤为明显。如何进一步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事关国计民生,事关乡村振兴,是亟需关注解决的一道现实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规划部署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指出要“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十堰实际,把养老服务纳入乡村建设“六件事”大力推进,通过强化政策保障、加强设施建设、开展关爱帮扶、完善服务网络,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针对不同需求实施“助养、助餐、助乐、助教、助急”等互助服务项目,确保农村互助养老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可持续,涌现出了“幸福食堂”“老友之家”“老年驿站”“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等一批符合乡村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农村养老服务经验和模式,农村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随着脱贫攻坚的胜利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环境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与之相应的,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也正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是推进乡村建设“六件事”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农村养老与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一体化考量,做好农村养老的规划和顶层设计,给予农村养老工作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构建组织完善、保障有力、可持续运行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把农村互助养老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村(社区)照顾为主体,以集体组织为支撑,有效整合闲置用房、闲置劳动力等资源,建设幸福食堂、老年之家等养老基础设施,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高质量养老服务;加快新技术、新设备在农村养老领域的应用,提升养老服务系统智能化水平,为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提供快速响应、紧急处置等安全保障;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沟通协调作用,引导外出务工子女关心关爱留守老人,倡导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弘扬孝老爱亲、守望相助的好家风、好乡风,在农村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以咬定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让时代发展的红利真正惠及老年群体,让每一位老年人健康幸福安度晚年,为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坚实基础。(十堰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方元]
关键词:文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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