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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不容乱象丛生
发表时间:2021-05-31 来源: 十堰文明网  
  一边是井喷式增长,一边是乱象迭出,这是网络直播营销的现状。近段时间,更有“假羊毛”“假燕窝”等质量事故、“百万粉丝”“上亿营收”等数据造假、“卖惨戏精”“潘嘎之交”等事件出现。对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将直播营销纳入监管范围,自5月25日起正式施行。(5月28日《经济日报》)
  直播带货作为新消费业态,深受消费者的关注和喜爱。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互联网经济加速喷涌,直播带货步入快车道。直播带货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这种线上展示、互动交流的销售模式能够给消费者带来新鲜感和刺激感,但同时也将消费者置于被动接受的角色,由于无法直接接触产品,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优劣,导致虚假宣传、质量事故、数据造假等问题层出不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给直播带货的健康发展浇了一盆冷水。
  直播带货这种业态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在互联网时代具有坚实的产业基础和良好的发展空间。但与传统产业一样,如果行业生态紊乱、诚信氛围缺失、违规行为频发,也会消解消费者的信任,葬送行业整体口碑和形象,推动整个行业走向自我毁灭的末路。互联网经济同样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律、维护消费者权益,唯有如此方能塑造行业良好生态,赢得消费者的长期认可与信赖,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随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对直播带货的监管和约束力度将会加大,直播营销“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都被纳入监管范围,这是净化行业生态的有力之举,也是教育和督促行业主体更加诚信守法经营的高悬利剑。对于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等待他们的不仅会是消费者的唾弃,还有来自监管部门的严厉惩戒,这无疑会大大提高违规违法行为成本,对于整治行业乱象、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直播带货不能抱有“挣快钱”的心态,要把消费者的权益摆在首位,只有尊重消费者、维护消费者,才能奠定更坚实的发展基础。各类直播平台要切实履行应有的管理责任,严格带货主播的准入和淘汰机制,对上线交易的产品要把好营销关、质量关、售后关,对夸大宣传、售假卖假、售后跟不上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置,积极响应消费者投诉和维权,通过禁止带货、关闭账号等严格措施督促主播依法依规带货,配合监管部门共同加强行业监管,为消费者创造放心可靠的网上消费环境。(平说)
[责任编辑:曹婧]
关键词:原创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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