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副本.gif
十堰文明网首页 > 文明创建 今天是:
 
我市将常态化开展五大突出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发表时间:2024-03-21 来源: 十堰文明网  

  20日,我市下发《关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常态化开展五大突出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将在城区常态化开展五大突出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范围: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小区)、农贸市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公共文化场所。整治标准:无明显乱扔垃圾现象,地面无明显散落垃圾。无明显随地吐痰现象,地面无明显痰渍。

  乱闯红灯(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范围: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主要交通路口。整治标准:90%以上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在主要交通路口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95%以上的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主动礼让行人。

  乱贴乱画违法广告(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范围: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医院、社区(小区)、商场超市。整治标准:无明显乱贴乱画违法广告(小广告)现象。

  乱摆摊设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范围: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等重点户外公共区域。整治标准:无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无序摆放现象。

  不文明养犬(宠)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范围: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背街小巷、社区(小区)等重点户外公共区域。整治标准:无不文明养犬(宠)现象。

  《通知》对五大突出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分工、整治措施、成效评定等进行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联动联治,严格奖惩考核,务求整治取得成效,让城市环境更宜居、城市功能更完善、城市形象更靓丽、市民生活更幸福,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十堰篇章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责任编辑:方元]
关键词:不文明行为;整治

主管:十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主办:十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秦楚网

十堰文明网编辑部 投稿邮箱:hbsywmwyx@163.com

QQ群:257551463  十堰好人线索推荐邮箱:sy_haoren@163.com